公告:

广东3所新设/转设本专科院校通过教育厅审核,正在报批

作者:leadcom / 时间:5年前 (2019/07/22) / 分类:中职技工 / 阅读:1395 / 评论:0

近日,省教育厅发布了《关于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的公示》,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、广东财贸职业学院申请新设,广东寸金学院申请转设迎来喜讯:

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,同意提请省政府审批“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设立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”、“广东财贸职业学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设立广东财贸职业学院”,同意提请省政府向教育部申报“湛江寸金教育集团申请设立广东寸金学院”。

公示如下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、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和《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暂行)》等有关规定,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,同意提请省政府审批“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设立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”、“广东财贸职业学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设立广东财贸职业学院”两项事宜,同意提请省政府向教育部申报“湛江寸金教育集团申请设立广东寸金学院”事宜。现将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向社会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我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,报请省政府审批。

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-2月25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不同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,否则恕不受理。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反映人保密。

有关反映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2月25日前,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(扫描件)方式反映。受理部门:

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(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)

邮政编码:510080;联系电话:020-87304962;传真:020-37627474;电子邮箱:gdsjytfzghc@163.com。

附件: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

广东省教育厅

2019年2月19日


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

序号

类型

申报事项

评议结果

1

新设高职院校

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设立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同意

2

新设高职院校

广东财贸职业学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设立广东财贸职业学院

同意

3

独立学院转设

湛江寸金教育集团申请设立广东寸金学院

同意